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残联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实施五四战略围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之路,紧盯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聚力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抓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抓部省共建协议落地、抓难点问题破解攻关,凝心聚力、接续奋进,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青海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不断开拓青海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自觉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省残疾人工作,紧密联系省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扎实推动《青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积极配合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找到差距、找准方向、找到结合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细化、实化、具体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始终。进一步落实残联工作融入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大局、服务大局的务实之举,更加坚定自觉地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己任,扎实做好全省残疾人工作,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在“明初心、强基础、提能力、补短板、精服务、上台阶”上下功夫,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残疾人工作者。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省委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新部署新要求,着力补齐残疾人事业短板。统筹协调残疾人精准扶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特惠”等已有政策落实,统筹协调发挥好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残联组织的责任和使命。

二、聚焦深度贫困残疾人,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残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脱贫攻坚。跟进落实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方案(2018—2020年)》《青海省深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托养项目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科学分析贫困残疾人家庭致贫原因,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主动配合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展开农牧区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战,将符合条件的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和“八个一批”“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帮扶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稳定脱贫。

(五)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和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两个保险”等扶助政策,稳步提升和保持覆盖率。通过集中托养+日间料理+邻里互助”模式提供照料服务、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贫困残疾学生高等教育资助、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等措施,加强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用技术培训,不让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

(六)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残疾人增收、实现小康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使用工作,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指导各地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地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点、扶贫基地,以市场需求和残疾人自身特点为导向,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推进“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选拔和集中培训工作。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助力同步小康建设

(七)加快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通过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重点康复服务一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一批、“互联网+”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一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批、医保报销政策康复救助一批、慈善组织捐赠救助一批等“六个一批”行动,努力为7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精准康复服务。积极联合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组建我省医疗康复联合体,实现医疗与康复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互联网+”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工作力度。推动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彭年光明行动”、站立计划等项目。推进政府招标采购确定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工作模式,规范运行政府购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项目。加大市(州)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推动康复机构投入运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建立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

(八)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疾人康复条例合理运用督导机制,推动我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地见效。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残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西宁市城西区、城北区、城中区积极开展国家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倡导孕检,加强宣传,减少因遗传和事故、灾害导致的残疾发生率。

(九)落实好《青海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青海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等残疾人教育优惠政策。配合教育部门,落实“一人一案”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继续实施我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指导做好县(市、区、行委)助学金发放工作;并通过中央福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合理运用政策完善、法治维权民生实事落地等残疾人权益维护和保障手段,积极协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推动政府财政支持残疾人商业保险补贴工作,指导全省市(州)、县两级残联全部设立法律维权岗,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双考核”,着力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免费法律服务全覆盖。继续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能力。选准报好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民生实事落地生根,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争取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省政府政策性文件评估范围之中。提高残疾人维权服务的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十一)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无障碍建设、燃油补贴、汽车驾驶培训等维权项目,着力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项目社会效应上下功夫,打造青海残疾人维权服务品牌。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效缓解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及家庭困难问题。积极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功能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残疾人信访问题。

四、围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郁氛围

十二)紧紧围绕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做好青海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把残疾人事业宣传和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作为重点,抓住重要节点,丰富宣传载体,认真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精心策划、统筹做好第28次“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展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风采,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事业的氛围。

(十三)进一步倡导和推动残疾人自强健身计划和康复体育健身活动,促进残疾人复体育、健身体育、技体育全面协同发展。组织举办好全省第5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不同竞赛项目中选拔出我省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员,参加全国各项体育赛事。组织举办好全省特奥运动会。邀请10个及以上兄弟省份组队参加第6届环青海湖残疾人公路自行车赛。筹备参加全国第10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7届特奥会,组织好运动员赛前训练等各项工作。

(十四)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组织实施“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 推动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支持市(州)、县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积极为盲人提供书籍、有声读物和网络信息等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文化服务项目,协助青海七彩梦残疾人艺术团做好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进一步活跃基层残疾人群众文化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繁荣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文化产业。

(十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20日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关于完善对口援青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我省残疾人工作发展中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现实问题,积极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8个省市残联沟通对接,争取支援项目,推进对口帮扶我省8个市(州)残疾人工作机制建设,真正在对外合作、交流互进中,让广大残疾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全面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合作,配合中国残联、全省外事大局,做好涉及残疾人工作领域的来访和出访工作,推进实质性合作,促进青海与国内外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交流

(十六)常态化做好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和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功能,严抓数据质量控制,为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对我省残疾人信息数据的转化应用,进行大数据分析,支持残疾人兜底补短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努力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通过分工落实与中国残联签订“省部共建”协议,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七)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助残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带动作用,推动助残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壮大助残社会组织力量,开展社会志愿助残活动。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家政服务等社会组织。持续打造“青海·人道助残工程”品牌,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和人士捐款捐物。

五、落实主责主业要求,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基础建设水平

(十八)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关于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的改革任务,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改革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对残联换届工作做出安排,把有基层工作经历、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选拔到残联工作岗位上来,确保换届后残联骨干力量年富力强。立足进一步优化残联组织基本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壮大基层队伍、激发创新活力,为实现残疾人小康打下坚持的组织基础。推进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

十九贯彻落实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不断加强社区(村)残协服务能力建设。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在线平台,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指导市(州)开展干部分级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完成残联改革涉及的重点任务和目标,焕发残联工作和残疾人组织活力。贯彻落实青海省“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分解任务,改善残协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条件,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管理运行和发挥作用。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不断提升协会法人治理能力。切实发挥主体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密切与各类别残疾人的联系。

二十)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聚焦“七个有之”,坚持“五四”战略,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伤不起”的自觉和行动,以“零容忍”的严厉和姿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残疾人项目资金,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动做到“廉”字内化于心、廉洁实化于行、廉政固化于制、倡廉强化于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具体、具体抓,恪“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牢,抓出成效

(二十一)召开青海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中国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党的领导、改革引领、依法依章程为原则,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在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圆满完成组织领导、换届选举、舆论宣传等大会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