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
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消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消息来源:办公室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省残联第六届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残联六届主席团的有力指导下,执行理事会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四个转变”新思路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力争突破,带领广大残疾人全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一、有效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小康进程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工作,为8.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01亿元,覆盖面达98.74%;为8.5万名重度残疾人和5.5万名中轻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5亿元,达持证残疾人的90.85%。通过“阳光家园计划”和省级福彩资金支持,共投入资金726万元,为2150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资金同比增加20%。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列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落实资金115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900万元,为1500户残疾人家庭、6个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了无障碍改造,项目任务及资金同比增长80%以上。年内落实资金432万元,为1.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按照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给予燃油补贴,完成目标任务的120%。
(二)推进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关照”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步伐,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全省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进行了再核实,并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抽查。继续在“两项补贴”、“两项保险”和托养照料上扩面,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进行兜底保障。抓住我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有力时机,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会商和研究,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适配、重度残疾人托养等项目纳入其中。会同25家有关厅局印发了《青海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
(三)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增收。开展就业服务,完成培训9933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0%。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42场,新增就业3416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5%,其中新增就业227人次。组织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11家单位的70名选手参加比赛。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平台,筛选8家企业和项目入驻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制定《青海省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和《青海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办法》,在全省分级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和缴纳保障金情况进行了公示。为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的残疾人发放人均5000元补贴纳入“2017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十件实事”中,全省共建立29家机构,安排254名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
二、稳步增加供给,共享小康建设成果
(一)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召开省政府残工委(扩大)专题会议,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年共投入2779万元经费,为63105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80%,康复服务率达到62%;其中投入1315万元经费,为947名0—6岁脑瘫、智障、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完成任务指标的157%。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个性化适配服务,供应配发辅助器具14781件。印发了《青海省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实施办法》,为“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首次新增17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
(二)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制定《青海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高中以上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照受教育程度给予补助。通过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投入资金55万元,对185名学前残疾儿童进行了资助。为2016年度考入省内外高等院校的86名贫困残疾大学生发放“交通银行助学金”,推荐2名特教老师荣获“特教园丁奖”,1名荣获“残疾大学生励志奖”提名奖。年内各类院校录取残疾考生78名。投入资金15万元,对150名青壮年残疾人开展了扫盲工作。贯彻落实《青海省救助贫困学生办法》,筛选统计并向省财政提交了2017年秋季学期在校高中、大学贫困残疾学生275人,拟于2018年度保障金列支130万元予以资助。
(三)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组织代表团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并获得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的可喜成绩。全年开展助残日残健融合文艺演出、精准扶贫文艺演出、喜迎十九大文艺演出等残疾人公益演出活动17场次。成功承办2017年全国残疾人公路自行车锦标赛暨第五届环青海湖残疾人公路自行车赛,来自全国12个省市的166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先后组织43名运动员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等赛事,获得各类奖项28个。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射箭比赛,特奥运动会、残疾人体育健身运动会等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4次,共有450名残疾人参加了比赛。投入资金240万元,向全省150个社区“残疾人之家”配发了康复健身和体育器材。
(四)依法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加强普法宣传及法治培训,组织省级法律服务宣传活动7次、法治培训3次,3000余人次参加了活动。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省残联及22个县级残联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维权岗,实现职业律师及公证员驻会值班服务。开通运行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有效运行全国残疾人信访信息系统和青海省信访信息系统,接待来访残疾人100多人次,来信20余件,办结率达95%以上。
三、不断凝聚合力,打牢同奔小康基础
(一)营造良好扶残助残社会环境。全年媒体刊播、转载残疾人事业新闻1100余篇(条)。拍摄制作电视专题片《“十二五”青海残疾人事业发展巡礼》,系统展示了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巨大成就。在青海广播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事业》专版,刊发宣传12期。加强和拓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组织残疾人艺术作品赴欧洲意法德3国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为100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复明手术,积极开展骨病患者救助等公益项目。
(二)推动建立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开发建设了集政策发布、文件传输、动态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互联网+”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省残联和联通青海分公司共同投入500多万元,为近5000名基层信息采集员提供网络流量通信补贴。依托平台完成了17万名持证残疾人和4705个社区基本信息的动态数据更新。在完成41项国家动态更新数据的基础上,我省新增涉及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康复等方面的7项省级指标,为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奠定了基础。信息采集员入户调查时,同步上传实时图片27万张,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入户调查率93.72%,手持移动终端数据采集率达到93.16%。
(三)不断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制定印发了《全省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检查督导,截止2018年1月底,全省43个县级残联和399个乡级残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选好配强残联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对9名各级残联理事长进行了调整。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干部信息库系统,完善了300名优秀残疾人数据,筛选、上报124名残疾人信息进入国家残疾人干部信息库。持续推进“强基育人”工程,加强对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在山东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举办了全省残联系统理事长培训班,全程聚焦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为推进我省残疾人脱贫解困拓宽了思路。开展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动态更新等培训工作,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四、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加强理论武装。研究制定《青海省残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聚共识,指导实践,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和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等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邀请省委党校、省委讲师团专家进行了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落实的专题讲座。邀请社科院专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辅导。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实名登记制度,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出勤率90%以上。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弘扬正能量。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订了《省残联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引导各支部在“学”与“做”的结合上寻找楔合点,开展“万场党课万人讲,人人争当主讲人”“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残疾人群众”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织密制度保障网。制定《省残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省残联机关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方案》《省残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案》《省残联廉政提醒约谈制度》等制度。为更好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改进工作,规范管理,提升效能,根据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实际,经过近4个月的研究、修订、完善和补充后,形成了33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省残联党组、执行理事会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省残联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党组书记与省残联各部门、各市(州)残联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集体谈话,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开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情况及省直纪工委纪律作风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加强重点时节和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
过去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在致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贺信中,进一步重申“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郑重宣告“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指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建军批示“特殊人群要给予特殊关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明确要求“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办好特殊教育”。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解决群众最揪心的事上用力,在满足群众更美好的期盼上着力,针对不同群众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以更高标准做好提升工作,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党的阳光雨露”。这些重要指示为促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重要遵循,也为青海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鼓舞、鞭策和动力。
过去的一年,为了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我们牢记嘱托、积极进取、力争突破。一是部省共建机制率先形成。在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指导下,经过省残联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促成了青海省政府与中国残联《共同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合作协议(2017-2020年)》的签署。根据协议内容,中国残联将从建立并推进结对帮扶机制、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残疾人及其家庭如期脱贫增收、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凝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合力、强化综合保障措施和条件等七个方面向我省倾斜支持,确保到2020年,残疾人与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共同实现小康。系全国第一个部省合作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作协议,具有标志性意义。二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创新驱动。建设并启用“互联网+”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开展残疾人信息动态更新,使用手机采集信息比率达93.72%,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国残联的充分肯定。三是深度脱贫攻坚战力聚焦。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将凡是纳入建档立卡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集中托养+日间料理+邻里互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和残疾儿童教育交通补贴等4项工作纳入了整体规划之中,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四是政策实施措施落地精准。在全国率先建立《贯彻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印发省残联《关于提高站位着眼长远进一步增强和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对今后一段时间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26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意见。在西北地区率先出台《青海省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省财政首次新增17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五是体育赛事品牌打造顺利。在青海举办了2017年全国残疾人公路自行车锦标赛,是我省首次承办的全国性残疾人自行车体育赛事。
值得肯定的是,过去的一年,全省各地全部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做足“规定动作”的同时,还立足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形成许多亮点和突破。西宁市积极沟通衔接,学习省内外残联改革方案及改革经验,残联改革准备工作上走在了前面。尝试举办了西宁市第二届残疾人集体婚礼,成立了“西宁市残疾人书法家协会”,在新乐社区“残疾人之家”建成全省首家残障儿童寄养服务工作站。海东市综合服务设施开始运行;筹建了首家州(市)级残疾人心理咨询室。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养和日间照料工作,积极开展邻里代养(试点)工作,开展和实施市级和互助县两个“残疾人就业一条街”项目,对全市范围内的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进行评定,纳入规范化管理。海西州困难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实现第四次提标,达到每人每年1722元的标准,实施残疾人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补助项目。推进基层建立众创空间残联创业园,积极创新“医疗+康复+托养”“政府补助+个人自费+社会捐助”理念,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促进有康复工作能力的社会医疗机构承运托养中心。海南州积极推动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工作,年初将残疾人专职委员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列入考核指标,推动县级残联在政务大厅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方便残疾人群众办事。争取和落实康复中心的医疗资质等方面成效明显。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中积极发挥作用,翻印汇编双语残疾人优惠政策,促进宣传效果。海北州全面全部落实了近几年出台的助残优惠政策;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68个,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73.3%;对所有残疾人全面落实门诊“四全免”和住院“六减免”优惠政策。为贫困残疾人全面实施白内障、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心病、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等六类疾病的免费救治活动。玉树州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规范整合开展脊柱侧弯救助项目,有效推动了玉树州重度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工作力度。每年将康复医院运行和人员工资支出15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岗位解决了康复中心临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果洛州印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687元,在机构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为755.7元;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人员救助供养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92元、438元、730元。首次组织开展了寺院尼姑智力、精神残疾鉴定工作。黄南州积极作为,努力工作,迎头赶上,同时又自我加压,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推进建立残联公众号,运用新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服务残疾人群体。对口帮扶合作工作进展顺利,在积极争取州政府与天津滨海新区对口帮扶合作交流项目和资金的基础上,与天津滨海新区残联签订了深化援建合作协议书。
过去的一年,我省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残工委关注、关怀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结果,是各级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执行理事会,向各位委员并通过你们向全体残疾人工作者、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向长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任务艰巨。2017年,10009名残疾人实现脱贫,还有13762名残疾人尚未脱贫,脱贫未解困的问题比较突出,广大残疾人就业困难、经济贫困等问题长期存在,还需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二是大数据转化运用工作还需加强。我省虽然建立了“互联网+”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但对获得的残疾人大数据分析、开发应用上不充分,通过互联网为残疾人需求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的能力还比较欠缺。三是基层基础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基础薄弱,基层缺少康复机构,现有的康复机构缺乏医疗资质和教育资质,专业人员短缺,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突出,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四是资源运用效率和理念亟待全面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效率不高、基础服务设施运转不充分、资源争取和使用思路不宽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
2018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残联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实施“五四”战略,围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之路,紧盯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聚力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抓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抓部省共建协议落地、抓难点问题破解攻关,凝心聚力、接续奋进,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青海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自觉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省残疾人工作,紧密联系省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一个同步,四个更加”奋斗目标。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加坚定自觉地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新部署新要求,着力补齐残疾人事业短板。统筹协调残疾人精准扶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特惠”等已有政策落实,统筹协调发挥好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残联组织的责任和使命。
二、加大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工作力度
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合理运用督导机制,推动我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继续推动西宁市城西区、城北区、城中区积极开展国家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减少残疾发生率。加快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通过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重点康复服务一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一批、“互联网+”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一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批、医保报销政策康复救助一批、慈善组织捐赠救助一批等“六个一批”行动,努力为7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精准康复服务。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组建我省医疗康复联合体,实现医疗与康复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三、持续开展残疾人脱贫和就业增收
展开农牧区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战,将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和“八个一批”“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帮扶措施。主动作为,配合我省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科学分析贫困残疾人家庭致贫原因,通过按照“集中托养+日间料理+邻里互助”模式提供照料服务、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资助等措施,不让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作为残疾人增收、实现小康的基本途径,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工作,加大适合残疾人特点项目的培训力度。
四、持续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精心组织实施无障碍建设、燃油补贴、汽车驾驶培训等维权项目,着力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项目社会效应上下功夫,打造青海残疾人维权服务品牌。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促学工作,实施我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残疾儿童进行资助。指导全省市(州)、县(市)两级残联全部设立法律维权岗,着力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团公益演出,举办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第六届环青海湖残疾人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扩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参与率。
五、持续整合残疾人事业发展资源和力量
加强对我省残疾人信息数据的转化应用,进行大数据分析,支持残疾人兜底补短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努力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通过分工落实与中国残联签订的“省部共建”协议,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大力培育政府购买服务承接载体,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服务监管,不断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继续实施好残疾人康复托养、无障碍建设和燃油补贴等项目。不断提升“青海·人道助残工程”品牌影响力,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和人士参与助残活动。
六、持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
按照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关于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的改革任务,完善残联改革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启动省残联改革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对残联换届工作做出安排,把有基层工作经历、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的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选拔到残联工作岗位上来,确保州市级残联换届后残联骨干力量年富力强。立足进一步优化残联组织基本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壮大基层队伍、激发创新活力,为实现残疾人小康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中国残联《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党的领导、改革引领、依法依章程为原则,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在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圆满胜利完成组织领导、换届选举、舆论宣传等大会各项任务。
七、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聚焦“七个有之”,持之以恒实施“五四战略”,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以“伤不起”的自觉和行动,以“零容忍”的严厉和姿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残疾人项目资金,严格按程序制度办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具体、具体抓,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牢,抓出成效。
各位委员,同志们:
新时代昭示着新作为。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政府残工委的坚强领导、六届主席团的有力帮助下,聚焦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紧盯重要阶段任务,扑下身子、砥砺奋进、锐意进取,以更强的政治定力、更大的责任担当、更主动的履职作为,为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而努力奋斗,共同开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