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历次全会以及省“两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实施青海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不断深化群团协同化建设,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残疾人高品质生活,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开展“回头看”,争创模范群团。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更新工作台账,形成工作闭环。贯彻落实好省委关于群团协同化建设和发展要求,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能力。强化各级残联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群团组织。
   (二)深化“学听跟”,增强群众向心力。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全省残联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坚定主心骨、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持续推进“学听跟”宣传教育活动,用各类残疾人便于参与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途径,生动鲜活地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残疾人的“两个格外”和省委王建军书记“两个特殊”(即:对特殊群体,应有特殊支持)的指示批示精神,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总结“十三五”发展经验,制定实施“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组织编制《青海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和黄河流域保护发展等重点规划;及时制定“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配套实施方案。筹备召开第五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部署“十四五”。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树立典型、扩大影响,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鼓励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促进各市州高质量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二、高效推进战略衔接,以新成果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
   (四)推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残联要求,加力助推农村牧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农村牧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作为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人群,联动政府相关部门精准落实帮扶政策。巩固农村牧区低收入残疾人及家庭公益岗位,持续推动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辐射带动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整合利用东西部残疾人帮扶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资源,做好工作对接与落地。根据中国残联工作部署和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
   (五)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会同民政等部门研究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两项补贴”提标扩面。进一步落实落细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政策。完善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制度。完成民生实事工程任务,为3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分别为1万名、2000名和2300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托养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
   (六)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促进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和基于互联网的各种新业态就业,研究支持残疾人在新业态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加强残疾人就业监测。完成年度残疾人职业培训任务,大力推进全省农牧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开展就业援助月、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持续强化投入保障。强化预算管理,根据省财政下达的2021年部门预算,落实年度残疾人事业预算经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深做细残疾人事业经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门户网站公开及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估等工作。做好省、州、县三级残疾人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残联对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率和使用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办理资产的入账登记、清查、处置等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程序,做好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计划报备等工作及办公用品网超采购的审核等工作。以PPP模式推进建设青海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园,加快办理省级盲人按摩医院项目申报等前期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以新突破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台阶
   (八)推进康复服务提档升级。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和《青海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若干措施》,持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全力做好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管理,为全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管理总结青海经验,提供青海智慧。根据国家安排,科学谋划和制定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深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为9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目标任务。
   (九)巩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配合教育部门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实施好国家彩票公益金和青海省贫困残疾学生助学等扶残助学项目;进一步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十)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结合乡村振兴和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协调相关部门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牧民住房安全改造,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扩大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保障残疾人出行权益,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一)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全面发展。持续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 阅读有我”、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工程等项目。组织举办第七届青海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全力备战并组团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并承办好该赛事的围棋、象棋比赛,举办第八届环青海湖残疾人公路自行车赛。紧紧围绕“残疾人冰雪季”“残疾人健身周”“特奥日”等重要群众性体育主题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深化残疾人康复健身与社区全民健身活动融合,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发展。
   (十二)坚持疫情防控常抓不懈。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不放松,紧盯各级残联、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有”措施(即:有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控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印发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残疾人防护社会支持服务指南(试行)》和《重大传染病疫情残疾人防护指南(试行)》,增强社会支持和残疾人自我防护的意识。全面落实疫情期间实施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措施和各项扶持政策。及时掌握疫情形势发展对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反映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坚持依法发展,以新成效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十三)持续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进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活动。提请省人大将《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列入修订程序;推进《青海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青海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立法进程;制定全省残联系统“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方案,继续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加强参政议政和民主协商,在地方换届工作中推荐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十四)充分发挥机制优势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投入运行青海省残疾人维权服务系统,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政策咨询和信访办理等线上服务,实现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维权岗作用,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持续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依法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五)大力弘扬自强与助残的社会文明风尚。举办2次省级志愿助残活动,加大全社会志愿助残宣传,引领扶残助残社会风尚,帮助广大残疾人朋友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信念和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宣传助残典型事迹,以点带面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各市州残联做好对口支援合作和帮扶工作,助力我省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发展壮大基金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助残。
   (十六)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影响力。将扶残助残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残疾人事业论述摘编等理论读物,以残疾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文化产品为载体,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统筹推进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落实,紧扣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宣传好我省“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深入宣传党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奔小康的成就和经验,充分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风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五、深化残联改革,以新举措持续夯实基层基础
   (十七)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各级残联改革方案既定目标,指导推进州、县两级残联落实改革方案相关任务指标,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深化“走转改”活动,加强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密切与残疾人群众的联系。
   (十八)强化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区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建设纳入村(社区)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残协建设,在2022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残协建设全覆盖。
   (十九)发挥各级专门协会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青海省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9〕45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残疾人各专门协会自身建设,活跃和规范协会工作。各市州残联要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的支持力度,着力在落实人员、场地、经费上下功夫见成效,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活跃和规范协会工作。
   (二十)打造动态更新升级版,指导基层残联加强成果转化力度。根据中国残联2021年动态更新工作部署,结合中国残联指标变化,对我省系统进行相应调整。举办2021年全省动态更新工作省级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议,对动态更新全国新指标进行系统培训,重点指导州(市)、县(区、市、行委)残联要做好数据分析、成果转化工作。协调联通公司完成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并进行验收。
   (二十一)开展残联系统能力提升培训,发挥党员干部骨干作用。开展全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班,强化知识储备,开拓工作思路,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提高为残疾人群众服务能力,开展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学习调研工作,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按照全国“跨省通办”残疾人证的相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发卡银行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卡的换发工作。
    六、加强党的建设,以新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残联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政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工作实际,省残联要扎实开展“政治自检”工作,确保实现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干部作风扎实改进、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全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三)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和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巩固运用省残联“政治自检”工作成果,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主动认领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检视问题和不足,及时梳理明确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抓好巡视工作末端落实。各市(州)、县(区、市、行委)残联也要根据当地党委安排,认真做好迎接巡察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残联组织“强三性、去四化”改革成果。